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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7、西安钟楼,回民街,大雁塔

书名:活在旅途中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Sa柔儿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我们闲逛之余,雨渐渐停歇了。赶着气候挺好,出发钟楼。这是西安的地标,许多旅游宣传上都有这栋建筑。市中心很热闹,不仅车多,人也多。后来我才知道,钟楼一带算是老城区,人们的活动范围都在这里。

    提及西安,不得不说说这里的城市规划。马路呈井字型,路是笔直的,伸延直到很远很远。有开车的司机曾说,在这里不容易迷路,凭借自己的方向感,怎么也可以兜出去。

    比起许多城市让人眼花缭乱的道路,西安的路可谓是一景。

    在钟楼附近溜达了一会,我们并没有上去,反而是对回民街产生了兴趣。在商店里,我买了对新的鞋子给外婆,也买了对给自己。走了那么久,鞋子出现破损一点也不奇怪。

    多年以后,我去了不少古城,直到今天,依然赞叹西安的古韵是最浓的。不知道是因为那钟楼,还是保存完好的城墙,跟北京对比,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钟楼一带的地下通道修建得很好,贯穿了东西南北。只要细心留意路牌,几乎不会走错。整个地下通道还算干净,听说是因为世博园即将开幕的缘故。

    走出通道,我们向回民街走去。

    建筑开始颇有特色,商家林立,就连指路牌都很有个性。面食,在北方较为多见。西安位于陕西省,地处中国西北部,所以回民街上不时能闻到面的味道。

    “孙家特色面食”是我进入回民街时第一个记得的店名。只可惜当时并不饿,加上外婆强调不想吃面,所以并未去尝试。

    回民街,顾名思义就是回族人聚集的地方。伊斯兰文化下的回民,不管过去遇到什么压力和阻力,都无法改变他们不吃猪肉的习性。在他们眼中,猪是神圣的,不能送呈上桌面成为菜肴,更不能侮辱。

    所以这条街上,除了面食外,还弥漫着羊肉的气味。

    往里走,小精品商店琳琅满目。少数民族式样的包包,古色古香的服装,五彩缤纷的扇子,还有那些趣稚可爱的摆设。从来,我都有着不买就莫动商品的习惯,所以一路走来,倒也相安无事。

    看见一件旗袍,我第一次逛回民街时就被它所吸引。第二次是小安陪我逛时,见我恋恋不舍的目光紧盯,终于买下送我。其实,我并非舍不得,而是在想什么场合去穿,什么时候穿才适合。

    小安说:“想穿就想,不要管任何人怎么看你!”

    我恍然大悟,他说的话一点错也没有,我一向都是这样的人,只不过是因为旗袍的美丽而略显迟疑了。

    回民街上,还有许多卖孩子衣服的店铺。有两套唐装模样的小衣服,让我爱不释手。只可惜,家中并无小孩,所以只得遗憾的望着那两套衣服,依依不舍。

    等待斌斌归来的时光,我与外婆站在路边抽烟。回民街的人流很旺,不想一店铺老板却细心的叮嘱我:“姑娘你背着这个包,要小心一点!”

    虽然没有明说,我倒也理解他的意思。出门在外,扒手难免作祟。在泰山下来前往火车站时,若非我的警惕,否则便要破财了。

    “我来了!”

    斌斌忽然出现在我面前,他胖了不少。

    “你来了?这是外婆,这是我朋友斌斌!”我向他们介绍彼此,斌斌很有礼貌的询问外婆想吃什么。不料,老太婆一摆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们觉得就好,我吃什么都行!”

    结果,我们走进了一家店,里面的羊肉味真是刺鼻。端上来的东西,我们两人差点没吹鼻子瞪眼睛。这不是羊肉泡馍吗?早上才吃过……

    不过在斌斌面前,我们什么也没表现出来。但是晚上吃的泡馍臊味更重,我只差没有捏紧鼻子吃了。而外婆佯装淡定,我从她的眼神看得出她也好不到我哪去。吃完泡馍,我们又吃胡辣汤,这东西味道还不错,比较适合我口味。

    “我带你们去大雁塔走走吧!那里有亚洲最大的音乐喷泉喔!”

    斌斌在旁给意见,而我听到可以玩,乐得就像个孩子,连连点头:“好好好,你决定吧!”

    他没有开车出来,我们唯有打的士。西安的计程车可真不好打,足足等了十几分钟,才有车肯载。

    大雁塔的外围,已经修建了广场。我有个习惯,看了夜景以后总不忘白天去一次,想看看日与夜的对比,到底差距在哪。广场的树木已做了亮化,红红的很有喜庆的感觉。

    音乐声响起激情彭拜的节奏,水柱喷洒变幻万千。闪光灯此起彼伏,不时有人发出惊叹。我无暇挤进人群,只是在外面观看罢了!大雁塔的灯光让人误以为这是现代建筑,回顾历史,修建于公园652年,那时候是玄奘为藏经典而修建。

    说起玄奘,我们都不陌生。孩时我想大家都在《西游记》的陪伴中成长,而他就是里面的唐三藏。出了事就知道喊悟空,闲着没事动不动就念紧箍咒的和尚。不过那只是神话故事,真正的玄奘是位旅行家,翻译家,僧人,他的取经给世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靠进大雁塔,外面有许多老人在练字。

    他们一只手提着小桶,一只手拿着拖把。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在练字,后来才发现拖把书写的字体原来不逊于毛笔字。看样子,这些老人已经练了有好些年,否则不会有这样的行云流水。

    反观自己,莫说拿着拖把,如今给我再如何的昂贵的笔也无法写出像话的字。这全因电脑的普及化,科技的突飞猛进。不仅是我,还有很多人已经忘了怎样用笔去写上一封信。

    我们在键盘上眉飞色舞的敲击时,会不会曾想起小时候拿起笔写作业要抱怨上半天的时候。有多少人曾交过笔友?有多少人还记得笔的作用。这些都是不知不觉遗失的本能,我在大雁塔前触动了……

    新浪微博sa柔儿,写作只为快乐,与复杂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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