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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四章 小仙

书名:神棍你别走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白先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小仙,本是城里最大书店的卖书先生的儿子,叫王昕之,光名字听着就觉得此人有一肚子墨水,而且出生在书香门第,气质应该是自小就油然而生的吧。

    店小二所说与我所想却有很大出入,王小仙虽是书香门第出生,自小就性格顽劣,不学无术,欺负弱小称帮结派,这确实很出乎意料,但是小二说的时候牙齿咬得分外紧,莫不是小二自小是不是也曾被他欺负过。

    小仙就这么横霸一条街,亏得他爹自小就对他寄予厚望,望他能考个功名,好对得起自己家卖了这么多年的书。

    其实想想若是王小仙考了个功名回来,也是个活招牌,书店生意肯定会越来越好,这是个大家都能得利的最好结果,当然中间就在于小仙付出了多少心血。

    但是他自小就不好学,乡试没过也就算了,三天两头闹事,不仅是给家里添了麻烦,就连衙门几乎每天都忙他家的事,持续几个月之后,终于在门口张贴了告示:凡王昕之之事尽请私了,衙门概不过问。

    王家名声渐渐臭了,恰逢大旱,舞文弄墨的人也少了,他家的铺子也越开越小,没两年他爹娘熬不过也相继过世了,没了父母,他便遣散了家仆,自己守着小书店倒是安稳地过日子。

    店小二在此还特别说了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吧,这人他这样就是jian,你说父母尚在的时候,不好好地敬孝,死了才晓得安稳,早干啥子去了”

    小二越说越是来情绪了,这怨气看是瞒了甚久啊。

    王小仙本安安稳稳过日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他就只是每天开了店铺,自己缩在里面看书,来人就卖。不来人也不吆喝,不过买书又不像买糖葫芦,一来吆喝也不合适,二来卖书么自然不是吆喝就能来的。

    几年前。书店来了位姑娘,说不上惊艳,却也是个气质非凡的女子,就…住在迎家酒楼,这女子看着就是个大家闺秀,不仅长得精致清秀,举止投足,都极为风雅大方,像是一抬手能带起整条街都香了,甚得许多书生的倾心。为此书店那阵子生意又略微好了许多。

    女子是随父经商,由于父亲另有他事要赶去其他地方,她先入丰城,待父亲接他一并出发。

    王小仙依旧是自顾自窝在书店看书,女子既然也的懂舞文弄墨。自然少不得去书店逛逛。

    两人一见倾心,女子便时常来往书店,加上两人在诗词歌赋上也有一致的见解,一来一往便怎么也离不开。

    两个月之后,女子才觉父亲时隔太久没来接她,派人捎去的信也没有回,既是担心父亲。又舍不得王小仙进退两难。

    于是王小仙决定关了铺子陪女子找她父亲,一去就是三年,他再次回来丰城的时候,已经是家财万贯,而且言谈举止与从前也是大相径庭,众人虽面上与他和和气气。背地里也是议论纷纷,关于那个女子,关于他走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不,隔壁就在低声细语,不满之声此起彼伏。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有了几个臭钱,一身铜臭味还配对我们说三道四”

    “就是,我看他八成是骗了女子的钱,今日才会这般风光”

    更有相互埋怨“你请他过来作甚,败坏了气氛”“这不是家父所逼,我也是不得已”

    从方才个个整的面红耳赤互不相让,到现在的同仇敌忾,真的只是一瞬间,一句话一个人转身的功夫,我又觉得他们演戏的功夫又堪比姨娘了。

    王小仙的故事听地差不多,曦儿恰好也把桌上的盘子吃了个个见着碗底,我丢了定银子给小二,冲着曦儿道“吃饱了咱走吧”

    曦儿舔了舔小舌头,咂吧着小嘴,豪气地打了个小饱嗝迈着小碎步就跟了上来。

    小二虽然笑着冲我连声道谢,但瞅着那眼神,分明对我和曦儿的关系很是怀疑,一个公子带着小仆人来吃饭,自己不吃,都给了瘦小清秀的仆人,关键是曦儿实在不像个男子,十足姑娘家的秀气。

    我琢磨着,若是我在这呆久,时常被小二看见,今后丰城不一定也会流传一段我和曦儿的主仆断袖的故事。

    人言可畏大概会如此吧。

    出了酒楼,溜达在街上,挑了几件自己并不满意的东西,打算回去送人。

    本是借着机会买些特别的送给婧儿,丰城人口虽然密集,地方不大,卖的东西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之物,走了半个时辰的路还未挑到合心意的,所以作罢了。

    之后路过一家扇店,往里瞅瞅这里的扇子真是不一般的多,最大的扇面撑开足够挂满主厅整面墙,扇面上的画也是颇为精致,后来问及之下,才知价格也是极其美观的。

    小的基本都是女子所用,圆形扇面,柱形手柄,扇面上上精细刺绣花纹极为雅致,男子的折扇款式自然多样,虽都是又扇面和扇骨组成,但是所用质地不同也,扇面画风各异,价值自然也就不一样。

    这折扇店的生意竟比对面当铺还要冷清,我在店里逛了半宿,竟然连人都未见着,寻了一圈,在一处偏僻角落发现了沉睡中的老板,老板是个年轻清瘦颇有书生之气的男子,只是他的睡相可是与我有的一比,他手里握着一把撑开的扇子,斜靠在嘴边,纯白色的扇面上清晰地写了几个大字:概不还价。

    字迹如他人一般清秀工整,每笔下去刚劲有力,据我摹了师兄这么久的字,可断定他的字也很出色。

    只是生意这么冷清,还不给还价,真不是一般的倔强,让我想到书上说的那些书生,宁愿饿死也不食嗟来之食,穷酸一词大致就是这样来的吧。

    扇面靠近嘴边的地方,被口水浸湿了一大片,那个不字也略有晕染,这扇面上的字肯定是写了没多久,否则这纸质应该是不会那么容易晕染开来,可见老板应是时常在店里拿着扇子靠在嘴边睡觉,导致扇子换了一把又一把。

    我稍稍大声咳了咳,想要试图叫醒,似乎…梦境还不错的他根本不想醒来,曦儿小心对着我说话,没出声音,我自然是不懂,她又张牙舞爪手脚并用地比划了一番,我着实没看懂,然后她走近我,很是认真地问“小姐,你是不是想叫醒他”

    这本来就很明显,我是客人,来店里老板却在睡觉,我要卖扇子,自然是要把他叫醒。

    曦儿二话不说,撸起衣袖,走到老板身边,就是一顿怒吼“救命啊!”

    这一声不仅是把老板叫醒了,还把他吓的不轻,一双清澈的黑眸惊恐地看着曦儿,嘴巴微张,愣了半晌之后才醒悟,我们是来买东西的,甩起袖子把嘴边口水擦干,理了理黏在脸上的头发,略有歉意地看着我“这位公子,您看中哪一把”说完还不忘把手里的折扇上面的打字在胸前摆正。

    我看他这样就觉得好笑,碍于初次见面,不能失了礼,忍下了,他店里的扇子太多,我并没有功夫一件件翻阅,对着他道“老板,我对挑选折扇不在行,你给推荐些”

    我这话似乎正说到他的心坎里,清凉黑眸闪烁着光“不知公子喜欢何种扇面画,我这有山水,美女,花鸟,禽\兽,亦有古往以来各大家书法,扇面材质么也有分绢面和纸面,绢面画晕染那叠不够好,但简单笔触画出的花反倒也别有意境,大多人喜欢在纸面作画,纸面作画自然泽色手法相对成熟,您看喜欢哪种?”

    他说了这么大半天,我听的也就是个皮毛,见着师兄平日用的都是简单白纸面折扇,上面的画还都是他自己闲来无事提上几笔,反倒简单更显技艺。

    老板见我为难,便从一堆折扇之中抽出了一把扇子,得意道“这位公子,见你相貌堂堂,气度不凡,我傅元勋喜欢”当我以为他这是要送我的时候,他话锋一转“给你推荐这个,一般人我才懒得跟他们说”

    虽说没送扇子,但是我更愿意听人说我气度不凡,于是很是欣喜地打开那把折扇,入眼帘的是一幅简单的一只梅花娇艳盛放,周边浓墨渲染做背景,衬得这只梅花格外艳丽,旁边的几句题字与这只梅花风格浑然一体,令人叫绝。

    只是这字,怎么跟师兄的字迹一样?

    我端详许久,便问“这画怎么没有题名?”

    老板得意笑着给我解释“画这些画的人从来不提名,只留字,我这只有两把,一把已经被人买走,剩下这把公子你觉得怎么样”

    我急切想要证明这画上的题字就是师兄的,便让老板找来笔墨,背下了那段话,再用师兄的字迹写了出来,再一比对,果真是一样。

    老板看着我的眼神也颇为复杂,怀疑之中带着诧异,似要将我看个透彻才肯罢休,我丢下笔,清了清嗓子“这扇子怎么卖?”

    这字迹本就不是我的,而且师兄也不是一般人家的当家的,要是不小心说漏了嘴,只会给他增添烦恼,不如就此买了带回去问个清楚。

    老板把折扇往我手里一塞,拧巴着眉毛,面色严肃“今日能见着画作本人,是傅某今生之幸事,此扇定然是物归原主,怎么能收银子”

    书生果真是这般拧巴,竟把我认作是作画之人,一时真是不知如何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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