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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二十一章 律法

书名:逆水行周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米糕羊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秋风起,草木黄,雁南归,从门下省归来的唐国公李渊,回到私第后,和夫人窦氏交谈起来,说着说着,透露一个小道消息:

    窦氏听了,脑海里浮现出天子一瘸一拐走路的场面,还真想笑,却不忘问:“三郎没笑吧?”

    窦氏方才听李渊说,政事堂会议通过了平章、杞王宇理所提议案,立法保证商贾的正当权益,取消各项律法对商贾的歧视性内容,让工、商业者获得与平民相等的地位。

    这部《商律》,是近半年来各方激烈辩论、妥协所得产物,其包括杞王组织人员拟定的《公司条例》、《商人条例》。

    李渊作为四平章之一,府里有一版《商律》的修改稿,窦氏让人拿来,一边翻看,一边和李渊确定其内容。

    她打理唐国公府名下产业多年,又和皇后及一众外命妇走得近,紧跟“时代潮流”,所以让李家在这二十多年的工商业发展浪潮收益匪浅。

    窦氏对这套律法颇为熟悉,其的《公司条例》,将各种公司按章分类,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一些定义和概念。

    其次,确定“法人”的概念。

    第三,定义责任制:公司责任制,以债务为前提,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

    也是说,合资人、股东有责任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此即为无限责任。

    如果份额用完,依旧无法偿还债务,合资人、股东无需将其个人名下财产拿来抵债,此即有限责任。

    《商人条例》,对商人的涵义、商业经营范围、商号、商业帐簿等作了规定。

    又规定,年满十五岁以之男子方可营商业,而女子可以于法定场所内经营商业。

    除此之外,还有《期货管理条例》、《股票管理条例》、《银行管理条例》、《海商管理条例》等等。

    这是前所未有的一部《商律》,从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复存在,重农促商、两条腿走路,将会是国策。

    李渊明白这一国策的重要性,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工商业发展浪潮即将到来。

    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大兴海贸,向海外诸国大规模倾销原的手工业、工业制品,以此带动国内实业的发展。

    实业兴旺、经济活跃,意味着交通运输繁忙,无数冒着黑烟的火轮船,还有即将“横行”东西南北的火车,以及各类蒸汽机械,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

    窦氏见李渊眉飞色舞的描述美好未来,自己也跟着高兴,天子虽然起家荆襄之地,起家于黄州,但登基以来对于关陇“旧人”们还是很照顾的。

    如今,天子又改革书省、门下省,设谏议院,选平章、参政,审核诏令、参与政事堂会议,让许多官员、权贵找到了利益代言人,可以通过合法的制度下博弈,争取、维护自己的权益。

    窦氏如是想,看着李渊,满是好:“三郎,天子...政事堂给商贾立法,这待遇会不会太优厚了?”

    “那..有没有什么风声?”窦氏直接发问。

    “呵呵...”李渊也轻声笑起来,他虽然不是三高官官,却是在政事堂会议有投票权的平章政事,可以单独提出议案,使其在政事堂会议讨论,所以和宰执也差不多了。

    朝廷设谏议院,允许平章、参政为各阶层“发言”,向朝廷传达百姓呼声,而李渊,不但为亲朋故旧“代言”,也为自己的抱负而努力着。

    作为棋手,下好名为“时代剧变”的这盘大棋。

    “商有商律,那么朝廷不可能厚此薄彼,商律的制定耗时半年,只不过是热身。”

    “新内容?”窦氏闻言一愣,想了想,疑惑:“不是刑律么,还能有什么....”

    李渊笑着摆摆手:“不可说,不可说,此事大概要折腾个大半年才能出结果,且待日后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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