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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六百七十七章 他也糙

书名:重生之必然幸福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我不白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这脸丢大了!

    林微亲了拂晓一口,赶紧把人丢进唐慎怀里,把人给轰了出去。

    定了定神儿,把身上的衣服整理好,才发现到底哪儿不对劲儿!

    这衣服……

    颜色太嫩!!!

    本来脸儿就嫩,要是穿这身衣服去上班,不说引起轰动,但肯定能引起已经成了家的人的注意。

    昨天刘姐就……

    慌里慌张地抓起腕表,一边去重新找衣服,一边看了一眼腕表上的时间!

    “!!!”

    要是换衣服,上班怕是要来不及了!

    林微看着镜子里气色好到让人不得不多想的脸色,再看看身上这娇娇嫩嫩的颜色,头疼地一闭眼。

    算了,穿就穿了!

    希望办公室里的小姑娘们,今儿能跟以前一样穿娇嫩一些!

    衬衫领子比较高,外面罩着一件米黄色毛衣,除了在一群灰黑蓝中太打眼儿,搭配还算不错。

    这样一来,扣上衬衫最上面的扣子,倒是不用再戴围巾或者丝巾了。

    心里松了口气,她飞速去洗漱,看着挤好的牙膏和倒好了水的杯子,还冒着热气的毛巾,忍不住抿嘴笑了笑。

    洗漱好,就见唐慎单手抱着闺女,空着的那只手拿着她的包和一件红色的大衣,站在门口,笑看着她。

    “上车。”唐慎把大衣递给她,“早饭都放车里了,路上吃。”

    “嗯。”

    林微从他手里拿过大衣穿上,叹了口气,又忍不住笑了一声,“唐慎了,你这搭配衣服的眼光……”

    实在是叫人无奈。

    “我这是去上班啊。”

    她们部门里,她算是年纪小的了,这一穿,估计就更没眼看了。

    什么气场,什么沉稳,今儿全没了!

    “乖闺女,告诉妈妈,这身儿衣服好不好看?”唐慎真没觉得自己的眼光有什么问题,见林微无奈,赶紧拉了个同盟。

    “好探!”

    拂晓“看”字儿还发音不准,但却非常捧场地回应了唐慎。

    回应完还不算,指着自己头上的发带,眼睛闪闪地看着林微,“妈妈,好探!”

    林微一边走,一边往她头上看了一眼。

    这一看,“噗嗤”笑了出来,使劲儿点点头,“嗯嗯,好探,我们拂晓最好探!”

    笑完,斜眼看唐慎,“我看你眼里除了红色,没有别的颜色了。”

    拉开车门,坐到了后座儿,伸手把拂晓接过来,就看到保温盒里的几样早餐。

    “八宝粥,小笼包,花卷,三样儿小菜儿。”唐慎上了驾驶位儿,一边启动车子,一边儿道,“你放心,绝对让你在平时的点儿进单位。”

    今儿能跟着林微一起去上班,拂晓开心的很,乖乖坐着,眼里亮闪闪的。

    她也不闹,一会儿看看唐慎,一会儿看看林微,咧着小嘴儿,笑得眼睛弯弯的,跟偷了腥儿的猫儿一样。

    林微吃着早餐,瞥她一眼,笑笑,包子递到她嘴边儿,让她啃了一口,这才拿回来,母女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莫名得乐呵。

    后视镜里看到这一幕,唐慎挑挑眉,吹了一声呼哨。

    那声音拐的,八道弯儿都有。

    拂晓砸吧着嘴里的那点东西,歪着脑袋去看唐慎,似乎想要看清楚,声音是不是从他那儿发出来的。

    她坐在唐慎的正后方,林微坐在副驾驶后面的座位儿,她并不能看清楚。

    于是就探着小身子去看,要不是林微,那小身子估计都要倒到她身上了。

    “巴巴?”

    小人儿眨巴眨巴眼儿,试探着喊了一声,那意思明晃晃的,就是让他再来一次。

    唐慎嘴角翘翘,又是一声呼哨,比刚才还响还长。

    “啊呀!”

    拂晓眼睛顿时就亮了,坐直身子,探着小腿儿就要往下去,还努力伸着小胳膊去够他的椅背,。

    “啊巴巴!”

    惊喜的小嗓子,让唐慎忽然觉得会吹口哨,挺了不起的。

    林微满脸呆滞地看着两人,良久,叹口气摇摇头,这要是不看个头,估计说父女俩是同龄人也差不多了。

    “不能下去。”

    林微按住她。

    “麻麻?”小人儿眼里明晃晃的为什么,然后弯弯眼睛,“毛拉乌!麻麻,毛拉乌!”

    林微:“……”

    毛拉乌也不行!

    对上她的眼睛,想了想,一边比划,一边尽量用小闺女儿能听得懂的话道,“车子开着,要坐好。车子停稳,才能动。”

    说着,放下保温盒,捧着她的小脑袋,指了指那亮着的指示灯,努力给她讲解。

    唐慎俊目含笑,趁着红绿灯的间隙,笑看了她们一眼,才对林微说道,“你吃饭吧,我保证今儿教会闺女红绿灯的问题。”

    林微抬头,对上他的眼睛,“这可是你说的!”

    做不到了,看她怎么收拾他!

    当然,“不许像训练你的兵一样训她,寓教于乐懂不懂?”

    唐慎眉梢微动,点点头,“那群糙得不行的兵蛋子,能跟我娇娇嫩嫩的小闺女儿比?抬举他们了!”

    当然,他也糙。

    遇到险要任务,林子里的玩意儿,只要是能吃的,丁点儿不讲究。

    平时吃的方面,只要是食物,也不挑,跟牲口似的,吃的糙,只要饱了,出来的都是精气神儿和斗志。

    当然,遇见好吃的,那就变了,不是牲口,而是狼崽子,管你是不是头儿呢,先抢为上!

    部队里不成文的规矩,只要你有本事儿,只要不是太过分,偶尔无伤大雅的事儿或者恶作剧,也由着你。

    都爱惜有能耐的兵呢!

    他自然也不例外。

    林微忍笑,“听你这语气,大约手下又有什么能耐人儿了。”

    想想,她道,“等会儿回去,你跟王姨说一下,让她留着点儿肉,多做一些肉酱,到时候给你带去。”

    “好嘞!”唐慎愉快地点点头,打了一下方向盘,开出去,一脸的舒坦,“还是我媳妇儿心疼我。”

    “肉?”

    拂晓漂亮的眼睛望向林微,“麻麻,肉?”

    发音极其标准,嫩生生的,别有意趣。

    林微愣了一下,她是第一次听她说这个字儿。

    对上小人儿的眼睛,她有点儿一言难尽,“乖乖,要是你太姥爷听到,他估计要伤心了。”

    “肉”的发音对孩子来说,不算容易,因为有个舌头向上卷且后缩的过程。

    相比之下,似乎“姥”更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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