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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章 还真是第一次见

书名:爆笑宠妻:拐来的小新娘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池棠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狼王想了一想,答:“我当时正被刺客追杀。”

    “啊?”七七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狼王详细地解释:“我父王去世,我初初登基,那晚母妃给我送来一杯美酒,我喝下后就觉得头晕脑涨……后来宫中来了刺客,我身受重伤,便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世界。”

    顾七七惊讶极了:“你母妃?就是你的母亲吧!她为什么要害你?”

    狼王沉默片刻,才答:“她是我的继母。”

    顾七七一阵激动:“咦?年轻美艳的太后?流落凡间的帝王?这当中莫非有宫廷密闻?皇室秘史?有奸情啊有奸情……”

    狼王脸色开始变黑。

    顾七七收敛一点,问:“狼王,那你什么时候回去?知道如何回去吗?”

    这才是问题的重点。

    狼王摇头:“我在寻找回去的法子,找到之后就回去。”

    他看了看七七,轻声道:“看来在回去之前,我得继续打扰姑娘了。”

    什么意思?你要在这里住下来吗?

    顾七七本想拒绝,可一抬头便见容沂凤眸闪烁,那绝美如天神的脸上竟带了一分柔软的期盼,于是张口就答:“好……”

    shit!

    大脑比嘴反应又慢了半拍!

    顾七七看到狼王眼里闪过一丝狡黠。

    为了挽回一点颜面,她马上提出要求:“不过,既然是住在我这里,便要答应我的条件。”

    “什么条件?”

    “第一,你不能乱用暴力;第二,你不能扰民滋事;第三,等你伤好了得去赚钱交房租;第四……我说什么你都得听!”

    “好!”

    没想到对方回答得这么干脆,倒教七七愣了一下。

    就这么敲定了同居协定?以后要跟这个男人住一起了?

    七七在槐树下呆坐片刻,夏风徐徐吹来,颇觉得有点尴尬。

    为了转移注意力,她抱来笔记本电脑,说道:“容沂,你一定很想家吧?我们现在就寻找送你回去的方法吧!既然你是穿越来的,总能再穿越回去!”

    容沂点头,于是七七上网打开百度和谷歌,分别搜索穿越之法。

    顿时,各种离奇怪诞的方法层出不穷——

    据网友统计,在很早很早以前,穿越是需要特殊条件的,比如各类自杀、交通意外、掉落悬崖、摸到古代异物、误入时空之门等等;到后来,穿越的方法变得多样且便捷,就连睡觉、吃饭、上厕所都可以穿越,甚至还有人大姨妈来了,痛经痛得穿越的……

    听到女孩搜罗出各类离奇方法,狼王的脸色越来越黑。

    看到容沂头上又顶了一朵乌云,七七连忙安抚:“放心,只要好好努力,一定会找到回去的方法。你瞧,你所有东西我都帮你收拾好了,迟早有一天你是能回去的。”

    说着,很狗腿地把从医院带回来的黑色长袍、短靴、束发的青色发带递给他看。

    开玩笑,这可是她找陆师兄帮忙才找回来的东西。

    狼王神色稍霁,语气也和缓了许多:“多谢姑娘。”

    “别客气,以后你就叫我七七吧!”七七挥了挥爪子。

    不管怎样,顾七七还是开始了与狼王的同居生涯。

    首先,要解决狼王的住宿问题。七七家的房子是一座四合院,院中东南西三面皆是围墙,只靠北排着一溜几间平房,分别有客厅、卧室、书房、厨房及洗手间、杂物间什么的;院子中间有一棵老槐树,此时正值春末夏初,槐花盛开,洁白的花朵如鸽子的翅膀挂满枝头。

    七七把书房收拾了一下,把狼王安置下来。

    鉴于容沂回归妖界的前途渺茫,也为了避免人民公园那种血腥事件再度发生,七七拟定了一系列改造计划,狼王自然是欣然同意。

    这改造的头一件事,便是替他改换形象,全新打造现代都市潮男。

    找来皮尺,量了容沂的身高三围,七七上网给他订了几套换洗衣服。她订的大多数是t恤、牛仔裤、运动服之类的,毕竟是穷学生,没有太多钱;而狼王来到人间,身上除了那块看起来非同凡响的玉佩之外,别无长物;最要命的是,他来到凡间后法术便被封印了,暂时恢复不了,搞得七七想要来个点石成金都不行。

    至于那块玉佩,据说是狼族的王者信物,这么重要的东西自然是不能拿去典当的,所以七七把它仔细地收起来,与容沂自己带来的那套黑色长袍一起束之高阁。

    订的是同城送货,衣服下午就到了。狼王终于可以脱掉那身条纹病号服,穿上现代人的衣物。

    黑色卫衣、黑色牛仔裤、黑色运动鞋,最最简单的装扮,却丝毫无损容沂的风华,反而衬托出他的年轻英挺;当他脱掉外套,露出里面洁白的t恤时,那肩宽腰窄的优美体型和年轻健硕的肌理,比七七见过的任何杂志上的顶级名模还要出色!

    果然是秀色可餐啊!果然是美。人。倾。城啊!

    七七兽血沸腾。

    只是,狼王对那紧绷的牛仔裤有点不习惯,比起这样修身的现代衣物,他明显更喜欢他那飘逸的黑袍。不过,入乡随俗,看到那个傻女人眼冒红心的模样,狼王觉得勉强穿穿也没什么。

    围着帅哥左三圈右三圈转来转去,口水淌了一地,顾七七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到底哪里不对劲呢?

    这时,初夏的风从窗口吹过,拂动狼王飘逸的黑发,带来了槐花的清香。

    七七终于明白过来——原来是头发!

    容沂那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真正是亮如绸缎、黑如泼墨,手感极好;但是过美则妖,那样长至腰际的秀发,披散下来也太艺术太气质了一些,简直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太引人注目!

    现在虽然也有男子蓄发,不过通常是各类艺术青年或是黑帮之流,而留到这么长这么飘逸的,还真是第一次见。

    于是,七七劝说:“狼王殿下,马上就要进入盛夏了,你头发那么长不觉得热吗?你看,我们这世间的男子都留短发,既精干又凉快,不如去把长发剪了吧?”

    狼王一听脸色立变,喝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可随意伤害?你这么做实在是太不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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