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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38章 春明门外

书名:望族权后  类别:美文同人  作者:刹时红瘦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突厥部将托交昆,直至五十年后,仍然没有忘记共治二年,发生在丹凤门外这场奇异的峙。

    他是奇桑可汗的亲兵,当时职责为戍卫宫城,当大周这些显望士官衣冠整齐浩浩荡荡逼近丹凤门之时,他的神经攸而崩紧,可这些人却并没有攻击宫门,他们呈上一卷帛书,便沉默无语卸剑静坐,托交昆不敢妄为,只能将事态通禀紫宸殿。

    僵持直到傍晚,静坐者仍然静坐,奇桑可汗也并没有下令暴力驱逐,托交昆记得自己望了一眼残阳如血,就连跟着突厥战神纵横疆野攻城掠地如他,在盛夏之季,亦为此持续的触之即发大汗涔涔,他有些不明白这些看上去弱不经风的大周贵族为何还能坚持平静,而这些人沉默的对峙,带来的压力甚至比箭拔弩张更加沉重。

    后来单增阿旺率数百骑,气势汹汹逼近宫城,雪亮的刀锋齐刷刷亮出,嚣张狂妄破口大骂,而静坐着这些贵族士官却无一拾剑自卫,没有人用言辞回应,他们仍然维持着正襟危坐的势态,维持着沉默与凝肃,他们对叫嚣的单增阿旺不屑一顾,仿佛吐蕃人手中所持并非能夺性命的刀剑,而是用银纸糊成的道具,是的,他们将单增阿旺视为跳梁小丑。

    可托交昆感觉到了单增阿旺的杀意。

    他没有袖手旁观,他职责所在,不能让丹凤门前发生屠杀,于是立即下令卫士们围护原本应当作为俘虏的周臣,很久之后,他才醒悟自己当时的心情,对于周臣是肃然起敬的,无关两国异族敌我之分的前提,那是勇者对于勇者的敬重。

    他甚至想,共治议和之后,倘若韦太后统率的军队有这些文臣一二风骨,突厥的雄兵也许并没那么容易突破关隘重城,兵临长安之外。

    尽管如此,当奇桑可汗终于出现,并一箭射杀胆敢挑衅王令的单增阿旺时,当下令将诸多吐蕃部将的人头在独柳树当众斩落时,托交昆又并不能理解汗王为何做出“敌我不分”这一抉择。

    后来他终于有所体会,那时已经被封赐西宁伯的爵位,已经娶了一个美貌的汉女为妻,而且生儿育女,他的小儿子甚至打算习经史,经科举入仕,他在长安生活得久了,渐渐忘记了年轻时候的一些经历,他不再对政治一窍不通,以为夺取天下只靠兵强马壮与蛮勇过人如此简单。

    待更老的时候,他的外孙子已经娶妻,他与姻亲江抒仲围着熏笼喝着烫酒,他长叹道:“时至如今,我才明白你这老儿当年,为何会那样做。”

    “你这老儿也终于能够体谅我。”江抒仲俨然一只笑眯眯的老狐狸。

    托交昆冷笑一声,十分怀疑当年的自己怎么会认为江抒仲敦厚朴实。

    五十年前的江抒仲,共治二年的江抒仲,是丹凤门事件之后,宇文盛取代柴取再度任职京兆尹时,第一批被擢选为守卫的周国青壮,但他的伯乐却并非宇文盛,而是托交昆,而托交昆之所以看重他,敦厚朴实只是原因之一,关键的前提,乃是因为江抒仲并非汉人,他的祖上,是如假包换的突厥族民。

    周武宗灭前突厥,对其族民并未施以屠戮,甚至迁移近十万突厥遗民,入长安定居,江抒仲的祖上便为前突厥迁移至长安的遗民,自祖父一辈,便以经商为业,江抒仲的祖母以及母亲均为粟特人,是以虽说武宗朝便移居长安,他仍然是一副胡人的相貌。

    突厥兵临城下,江抒仲一家是有能力逃亡的,但他们并没有逃亡的必要。

    事实上,无论落户抑或客居,滞留长安的胡民的确没有遭受突厥及吐蕃部将的戕害,江抒仲甚至还因宇文盛主张的政令,为托交昆擢为守卫,担任戍守城门的一个小头领,不过他当时并不觉得多么庆幸与欢喜。

    长安沦陷之前,他已经定亲,他与未婚妻情投意合,但未婚妻却是汉人,他未来岳丈是个小地主,家境很算殷实,志向一直是科举入仕,奈何考了二十年,连明经都没考上,韦太后撤逃,在亲友苦劝之下,“岳丈”避往洛阳,这样一来江抒仲的婚事就变得遥遥无期了。

    诚然,当突厥复国之前,周人相对于胡人具有绝对的优越地位,甚至有些高傲的周人对胡人不无鄙夷,但至少异族人会受到周国律法保护,基于律法,地位是平等的,甚至在长安城中,胡人聚居的市坊,还专门设置了胡人坊官,管治日常事务,周武宗敞开胸襟宽容胡夷,极大的促发了胡汉之间的文化交流,不少汉人,甚至士官阶级,也不乏与胡人结为知交。

    正如江抒仲的未来岳丈,便没有因为血统地位的差异鄙夷不屑,甚是欣赏江抒仲的磊拓,甘愿以掌上明珠婚配,这可极不容易——这不仅打破了汉胡高下的阶级之别,甚至也打破了士农工商的贵贱差异。

    江抒仲生活在长安,并没有感觉到严格的区别对待,他已经习惯了大周朝廷统治下,遵守汉人制定的礼法与秩序,而他的理想,也从来不是守卫从军,他的热情在于与情投意合的女子携手白头生儿育女,依靠聪明才智争取成为长安城的富商豪贾,而并不希望战乱破坏他的理想生活,逼他放下算筹与商铺,拿起刀剑打打杀杀。

    他甚至对昆仑神之子奇桑并没有突厥族民应有的尊敬,所以他无法对突厥汗王的野心壮志产生认同感。

    可命运却逼得他必须妥协,不得不身披革甲守卫城门。

    这日,已经是丹凤门事件过去半月之后,随着诸多吐蕃部将的头颅断于铡刀之下,随着宇文盛重新制定的城防法令贯彻施行,当然一时之间还没有发生诸多避难往洛阳的士官响应汗王礼贤下士的“利好情势”,不过河南尹已经如约解禁漕渠,放商船通行,春明门外,渐渐有了商贾交验过所,行人与车马络绎不绝,从这一点看来,仿佛往日的秩序已然恢复,这座中原大地上最为繁荣的城池,并没有因为易主而发生任何制变。

    江抒仲正是守卫春明门的队副,他身着革甲腰佩长刀,正瞅着一个卫士用突厥语盘问一家商贾。

    “尔等是周人?”

    那商贾竟然也能说突厥语,与卫士交谈流利:“小人确乃周国商户,一度往返西州与洛阳之间,与粟特商家啜密滑合作,这封荐书,便乃嗓密滑所写。”

    江抒仲一听“啜密滑”三字,顿时留了心,因为他的母亲正是出身自粟特,与啜密滑家族密切相关,别说他这留心一打量,的确觉得这商贾很有几分面善——他之所以被托交昆择为春明门的队副,正是因为曾经从商的背景,甚是熟谙诸家商贾,又能听讲周国官话、长安话甚至洛阳、太原等地方话,还会突厥语、粟特语、回纥语,无论商贾来自何方,交流起来都没有障碍,由他盘问,防备间细混杂其中,自然要比突厥卫士更加周全。

    而江抒仲一上前,那商贾先是呆怔,竟抬手重重一拍额头,紧跟着便是礼揖:“江小东家,怎么是你,你怎么……”

    一叙旧,的确曾经有过交往,江抒仲确定了此人的商贾身份,只一看商贾身后,跟着位瘦骨嶙峋的男子,并无商家习气,穿一身天青色的长衫,竟有几分文士风骨,他不由动疑,细心察看文牒,嘴上还询问:“这位是……”

    “是敝东家所招赘婿,主账房事务,能写会算,故而东家这回予以重用,江小东家,不,江队副也谙晓,敝东家一直便有想法进驻长安,从前却难得时机,趁着此回变乱,长安不少商家撤出,正是以新代旧之时,敝东家人在洛阳,走不开,大郎、三郎一个还要顾及行商,一个年岁又太小着些,确只有二娘夫妻两个,还能担当这一事务。”

    江抒仲也晓得这出面解释之人,其实是洛阳阮家的大管事,并不是东家,阮郎主有两个儿子,他也有过一面之缘,阮大郎虽三十好几,的确经管着行商之务,这才是阮家的根本,阮三郎十五、六岁,也的确难以独当一面,至于阮二娘,他却没有见过,阮二娘这位病怏怏的夫婿,那就更是陌生了。

    只根据文牒所载身高、年岁、相貌特征,并无差错,江抒仲又问道:“这么说,阮二娘也随来长安?”

    话音刚落,便见后头一辆车上,走下来双十年华的少妇,容貌并不算出众,却也生得白净,行礼前也未说话,笑眉笑眼看着就让人徒生好感,一张嘴,正是商户惯用的圆滑应酬口吻:“妾身早听舍兄提起过江队副,大赞磊落仗义好生人才,今日得见,果然舍兄毫无夸张之辞,今后妾身与外子立足长安,多得仰仗江队副通融,些微薄礼,还望江队副与众位士勇切莫嫌弃。”

    公然便行贿,但江抒仲何尝不知这是大周“习俗惯例”,否则纵有文牒,商户也不少得受城门守盘问刁难。

    他似乎无心一问:“娘子之夫郎,看上去身体似乎病弱?”

    “外子确然有不足之症,并无大碍,只这些时日犯热咳,言谈不便。”说着望向夫郎,见他在日头底下站这一阵,鬓角泛红又生汗湿,似乎极为心疼,伸手触一触手掌,转脸笑容更加殷勤几分:“还望队副通融。”

    那男子也行礼道:“小人喉嗓不适,不便言谈,让队副见笑。”

    江抒仲听男子语音果然涩哑,并非佯装,而无论文牒还是团貌,皆无异常,甚至留心妇人扶那男子登车,举止间亲密关切,俨然夫妻之实,遂彻底打消了疑虑。

    却不知当车行入城,“夫妻”之间相视一笑,车中婢女打扮的丫头长长舒一口气:“总算是过关了,娘子好扮相,只郎君却怎么看也不像商贾账房,真是担心被人拆穿,揭去咱们这层人皮脸,露出原本相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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