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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节 邂逅小王子

书名:龙飞凤舞之穿越到宋朝  类别:武侠修真  作者:古月清影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我胆战心惊的循着刚刚发出呜呜声音之地,亦步亦趋的走过去,发现青天白日的,哪有什么鬼呀妖的影子,都是我凭空天马行空的乱想一通。原来地上躺的是一个小男孩,和我年纪相仿,一想也不对,我看起来是个小孩,实际上很成熟,毕竟我的头脑是现代社会20多岁的成年人。不过他的腿好像受伤了。我正要走过去细看,忽见不远处,一条五彩斑斓的三角头,短尾巴的蛇正在蜿蜒爬行,也不管什么保护珍稀动物了,我立刻手疾的举起一块大石头向它的七寸狠狠的砸去,它立刻头破血流,一命呜呼。看来学武功还真是好,不费吹灰之力便杀了条蛇。

    不过事不宜迟,我心急如焚的赶回到小孩的身边。“小朋友,你没有事吧?”我轻声问。他有气无力的躺在那里,脑袋耷拉在那里,“我的腿,很疼。”我细细一看,他腿肿涨的厉害,细嫩白净的小腿上是一对森森的牙孔,正殷殷的泛着黑血。他疼的直叫唤,额头上渗出密密的水珠,正在发汗。

    “不好,这肯定是毒蛇无疑。”我心中一惊,赶紧用衣服上扯下的布条紧紧地扎在伤口的外围,马上用随身携带的药品给他做了紧急处理,用小刀划开十字形的口子,用力挤出了蛇毒,然后包扎,清洗,用消毒液彻底清洗之后,仔细包扎一番,最后用抗毒蛇清给他注射到肌肉里。完全是个像模像样的白衣天使小护士,就差一顶白帽子了。

    我悬着的心这才放下。仔细打量起他来。这小家伙眉清目秀,细皮嫩肉,长的小模样挺乖巧,精致的,两个黑眼珠滴溜溜的转,显出他的聪明。特别是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好像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似曾相识的感觉。但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这家伙运气还不错,要不是今天我去了时光机器那里,取了药品,他早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我又急忙给他吃了些现代的药片,还好没有什么大碍。他终于好些了,高烧退下去了,西药还是见效比较快,但还是有些虚弱的样子。

    听他口音不像这边的,忙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和大人一起远道而来的,因为他很贪玩,大人没有看紧他,自己便偷偷溜出来疯玩了。他看见一只毛茸茸的小松鼠,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动物,就一路尾随,跑远了,结果迷了路,哪里知道这里荒山野岭的毒蛇出没其中,一不小心,便被咬了,幸好遇见了我。

    他说之间,正好旁边的树枝上有一只毛茸茸的松鼠在那里乱窜,我便灵巧的从树上捉了一只松鼠送给他,略尽地主的微薄之意,他自然是十分的喜欢。其实,我们在这山地呆久了,捉小动物是小菜一碟,如探囊取物般容易。

    他说叫这只小松鼠叫做珍贵,笑逐颜开,完全忘记刚刚可怜巴巴的样子。“谢谢你,小妹妹,这东西真的对我来说是十分珍贵的礼物,我走得匆忙,没带什么好东西出门,就把这个随身携带小玩意送给你吧。”他诚恳的说。

    我一看,原来是块温润的金镶玉的通体碧绿色玉佩,下面有五彩璎珞点缀其中,做工精细,精雕玉琢,鬼斧神工。这小孩子就是笨,一只松鼠换个玉佩,这也太划得来了,我这么大人呢,可不能占小孩子的便宜吧。“这东西太贵重了吧,你还是留着吧。”我顺便撇了一眼,看上面还有个真字,真贵,真情?他还未卜先知呢。

    “我还有许多,大恩不言谢,这些小东西不足挂齿,小妹妹,你就留着吧,全当纪念。”他着急的说。我用力推开,可是他还是使劲儿的拽给我,我恭敬不如从命,只好留着了。“看来是个文物,可惜带不回去,王大龙的时光机器到底在哪里?修好了没有?我可真想回去,可不得了呀,不说这些古物,就古代的这些经历都吓死人,回去可得耀武扬威一下呢?看他们还敢小看我?”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他打断了我的思绪万千。

    “我叫小月儿。”我可没想过日后他会和我有所交集,只是觉得像这种萍水相逢的路人甲,路人乙之类的也不必郑重其事的互留姓名,只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很快就会在茫茫的如烟云般的人海中忘个一干二净吧。

    “那我记住你的名字了,我一定还会来找你的。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反悔,你一定要记住我呀,不要把我忘记。”他目光炯炯的说,还伸出小手出来,真是个孩子。

    “你记住哟,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他再次强调。小孩子就是单纯,次数说多了好像就是山盟海誓,坚如磐石,一辈子不会改似的。

    “还有,长大了,我一定要娶你为妻。小妹妹,你一定要等着我好不好,好不好嘛?”如此搞笑的话语先是惊得我目瞪口呆,继而哈哈大笑,“小家伙,你才几岁,才认识几个人,就要结婚,婚姻大事,岂是儿戏?”我这个现代过来的人,还不是千挑万选,耽误了那么长的时间还没有找到,现在还是千万剩女大军中的一员?你这个小子,看了我一眼,就要私定终生?我心里暗想,还是和颜悦色的说,“这个婚姻大事,还是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不是你想娶谁就娶谁的哟。“

    “不行,我不管,你必须嫁给我,不然我生气了。”说完之后就呜呜的哭来了,这个小家伙还真难缠。“哎呀,这小屁孩,还真是有趣呀,那可是姐弟恋了,姐姐我今年都20多了,你才几岁,不过,不对,不是姐弟,是他比我大一千多岁才是。天啦,都什么辈,简直一片混淆不清。”我心下想着。

    看时间已近黄昏,一抹抹玫红色的晚霞红彤彤的飘忽在天际,光晕染红了半边山,霞光万丈,那一轮秋日的明丽的太阳降降的退到层层叠叠的云层里面了。

    “小朋友,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得下山了。”我只好说。“可是我走不动,我有些虚弱,还有我生气了,我就不走。”他倔强的说,果真,这小朋友一生气,后果更严重。

    “那我背你下山吧,否则黑天黑地的一片,有毒蛇,有怪物,还有鬼呀什么的,到时候在你身边晃晃悠悠的乱窜,更恐怖。”我自然也非等闲之辈,姐姐们家的小孩天天缠着我,所以对付小孩自有一套高招。果然见效,他停住了哭声,顺从的说好吧。

    我重重的背起他,本以为轻车熟路,可是才发现很是沉重,这家伙比我还重,我忘了自己的身体缩小了,不再是20多岁的大人。一路走着,费劲全身力气,才勉勉强强的背起他,踉踉跄跄的沿着崎岖不平的山路艰难的行走,差点没有摔倒。本以为背的是小孩,易如反掌,没有想到自己也成了个小孩,根本是不自量力。还好这段时间练了点武功,还算突飞猛进,力大无穷,否则真是手足无措,无可奈何。他倒好,在我背上悠哉游哉的睡着了,发出轻微的呼声。

    正走着走着,远远瞅见一行陌生人风尘仆仆的骑着高头大马,向我们这边狂奔而来,还闻到猎犬声声。这些人看上去个个内力不凡,佩刀铮铮作响。这儿本是荒郊野林的,如此多人吓我一跳,但我故作镇定,我现在不是一个小孩儿了吗?即便是坏人也不会对一个年幼的小孩怎么样的吧!

    听到阵阵犬吠,一个激动的声音叫起来,“找到了,就在那了,我看到他们了,那边有两个小孩儿。”

    走进一看,他们都穿着寻常百姓的粗布褴褛衣服,但是眉眼之间透出英气勃勃,不似乡野之人。一个头领模样的人和颜悦色的对我说,“谢谢你,聪明的小姑娘。”“他被蛇咬了,现在正在昏睡了,我已经包扎过,现在应该好多了,”我忙不迭的说。

    “快,黄大夫,你给看看吧,”那头领着急的说。旁边那人似乎是个大夫,他把了把脉,高兴的说,“虽然受伤很重,但是不知道这位小姑娘用了什么样的灵丹妙药,他已经脱离危险,转危为安了,只是他现在十分的虚弱,所以正在睡眠中恢复体力,一时半会儿还不会醒来,我们也最好不要叫醒他,让他一个人好好的休息休息吧。”

    “好吧,那我们就先回去吧,看来真是没有。”一个人说。

    “那不是无功而返啦?”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那王爷神秘兮兮的说,“当然不是。”然后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要再说,估计怕我听到。猛地一窥队伍之中,原来那个游历四方的来自蓬莱仙岛的道士也在跟前伺候,刚刚就是他在说话。他自然不认识我了,熟视无睹的样子,因为当时我还是咿呀学语的婴儿,可我却认得他,他变化不大,依旧仙风道骨。果然有问题,他们劳师动众,千里迢迢的来这边干什么?看来,觊觎宝藏的人愈来愈多了。也许是这道士取得了帮主的信任,于是帮主一不小心说了出来,可帮主不是那么不小心的人呀,难道是有细作?为了完全起见,还是细细搜寻一番,也没有见到疑是之人,也许是我多虑了。

    那为首之人看见我,十分喜欢,说,“你这小姑娘真是机灵可爱,胆识不凡呀,你从哪里来呀?住什么地方,多谢你对我侄儿的救命之恩啊。”我没有对他们说我们帮的事情,一则这云游道士本来就可疑,二则怕仇敌太多。看他们来历不明,这小家伙眉清目秀的,举止文雅,像大富人家的小孩,这为首之人举止威仪,神态傲慢,看起来不似普通人家,虽然他们都穿着当地农家的粗布麻衣。如果不巧和我帮有过节,岂不是成为了瓮中之鳖,更何况我势单力薄,不可和他们一较高低,还是不说为妙。

    便随口胡说八道起来,说我本是农家女,我爹是乡野草医,娘身体一直不好,所以上山采药,不巧碰见了他,因为对药性十分的熟悉,所以救了他。家就在山下的茅屋那里住,然后顺手一指个破破烂烂的屋子。

    “小丫头,谢谢你救了我的侄儿,我这次出行,走的匆匆忙忙的,也没带什么贵重东西,这些金银元宝你拿去吧。”那为首之人感恩戴德的说。

    我心想不必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人是应该的,但是一想我这么小就如此高风亮节,有点不合身份,于是我小声的说,“这些东西太重了,我拿不动,要不我拿这个金色的吧,有点与众不同。”那些人都笑了,那位姓黄的大夫说,“你这小姑娘还挺会选的,这一个也够你吃个一年半载的了。”

    他们说自己还有别的重要事情,就不登门拜谢了。看他们的样子,非富即贵,很有派头。看来,我的运气还不错,虽然没有找到宝藏,但是救了人,得了个金元宝,还得了个玉佩。哈哈到时候可以偷偷到外面的馆子里面大吃大喝一顿。

    那小家伙,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小主子,你可太淘气了,你知道不,要再找不到你,我可得掉脑袋了。幸好猎犬闻到你散发到空中的味道,才找到你的。”一个仆人赶紧小心翼翼的说说。“你不要走,陪我一起玩吗?叔父,我要她。不然,我生气了。”他根本不理那仆人,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一边对为首之人大声嚷嚷。

    “要不,你也和我们一起回去吧,去玩一趟也可以呀!我们再送你回来。”那为首之人征询我的意见,看来,他还是掌上明珠呢,大家都宠着他。

    我着急的说,“虽然我们家里穷,但是父母的养育之恩未报,父母在,不远游。”那为首之人听了十分的感动,“听到没有,要像这位小丫头学习,要孝敬长辈,时间不早了,我们快走吧。”

    “记住,永远记得我,一辈子不要忘了我。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一定还会重逢的,你一定要等着我哟——”他和我依依惜别,一步一回头,声音消逝在了这苍茫天地间,这众人驾马飞奔而去,一会功夫就不见了踪影。

    不过这件事只能我一个人知道,回去之后,我谁也不要说,也不能说,这是我和他之间的小秘密。人嘛,总是需要有点秘密的。好比一弯水,全都清澈见底,还有什么看头。所以水至清无鱼,文似看山不喜平。有秘密的人生要精彩的多,丰富的多。你什么都告诉别人了,那你真成了透明人,毫无生趣,没有了那种深不见底,神秘莫测,蒙着面纱的飘渺好奇的感觉。

    看日暮黄昏,几只孤鹜在寂寥的天空残鸣,一行大雁南飞而去,红彤彤的太阳早已不见踪迹,只剩大片红艳艳的云层笼罩天穹,新月如勾的影子若隐若现,山间更是一片死寂。我赶紧往下一路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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