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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七彩锦鲤 上

书名:鸿蒙七珠  类别:武侠修真  作者:沉默的老竹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且说刘喜一路狂飞,他是感到自己留在刘忙身上的护身符破碎了,因为这个护身符里面有着自己留下的一丝神识,就是为了保护刘忙的,同时也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整个三国的地面上,还没有人敢不给自己面子的,一般在看到是自己的孙子后,都会退让的。

    “前面来的可是刘喜刘前辈!”一声高喝,打断了刘喜的飞行,定睛一看,原来是地面上一个麻布的汉子正望着自己,看此汉子的面相就知道是一个阴狠之辈,三角眼,鹰钩鼻,下巴尖尖,两片短小的胡须贴在鼻子之下,于是说道:“我是刘喜,你是何人?为何拦住我,误了我的大事,我要你小命!”

    “刘前辈,我来这里等着就知道前辈一定会从这里过的。”马云堆起笑容,掐媚道。

    刘喜脸色一沉,冷冷道:“在这里等着我,莫非你知道我必然经过此地,我明白了,是你杀了我的孙儿,看到我留在他身上的传音符飞走的方向,你在这里是专门等老夫,好杀人灭口的。”说完作势要攻击状。

    马云吓了一跳,立马跪倒在地,把刘忙的尸体从储物袋中取出,小心的放在地面上,说道:“刘前辈,我是为你送孙儿尸首的,当日我看到你的孙儿被云雾山的云华所杀,我的修为低下,没有来的急救下你的孙儿,还请刘前辈责罚。”

    “我的忙儿,你死的好冤啊!”其实这个刘忙不是他的孙儿,而是他晋级金丹期时,的一个大家闺秀,意外的产物,是他的亲生儿子,这个秘密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那个女子的生刘忙的时候,大出血死了,所以他才会如此的放纵此子。

    “前辈,我看还是让他入土为安吧!”马云小声的提醒道。

    “说的对!”刘喜说完后,大手一挥,一股红色的火焰从右手中冒出,把刘忙的尸身火化了,并把骨灰放进了一个玉瓶之中。

    “你是什么人,你怎么会认识我家的忙儿?”刘喜完事后,拉住要走的马云道。

    “前辈,是这样的,我叫马云,三年前和刘公子结为了好友,时常往来,这次本来我和刘公子约好出来游山玩水的,可是等我赶到翠峰山的时候,却是没有发现他,于是我就顺着他们来的路去探访,谁知走了不到十里路,在一个大路旁,一个女子正在和刘公子及他的手下交手,等我赶到了时候,刘公子已经丧命在她的剑下了,该女子见到我后,竟然弃下长剑,扬长而去,我本欲追赶,可是怕自己修为浅薄,反而遭了毒手,就没人给刘公子收尸和报信了,于是我就收了刘公子的尸体,而把其他人的尸体火化掩埋掉了。最后就在这里碰到你了。”马云把早就在脑海中演练过无数次的话说了出来。

    刘喜盯着马云在判断他的话是真是假,最后像是有了决定,于是问道:“你怎么就这么可肯定那个女子叫做云华?”

    马云急忙从储物袋中拿出一把长剑,递了过去,说道:“前辈请看,这是云雾山独有的长剑,上面还有他们的标志,据我所知云雾山的人正好在横断山脉试炼,他们中只有一个女子叫做云华,其他的都是男修。”

    刘喜翻看了长剑,发现果然如同马云所说,同时他还用秘术感应到了这把剑上还残留了刘忙的鲜血味道,于是口中狠狠的道:“云雾山,我刘喜与你势不两立,今天的帐先给你们记上,别让我看到云雾山的弟子。”

    “前辈,我已经被那个云华记住了相貌,恐怕日后会遭受她云雾山的追杀,还请前辈收留。”马云磕头如蒜的说道,说出了他的最终目的。

    刘喜看着地上的马云,说实话他是不愿意收留的,但是看在他为自己的忙儿收尸的份上,于是答应道:“你跟着我可以,但是我不能收你为弟子,你就跟我回乾龙派吧!只要努力修炼,等你筑基了我就收你为弟子,将来乾龙派的掌门说不定也是你的,但是你要对我忠心,要为我的忙儿报仇!”

    “是,前辈,当初刘公子数次想要把我介绍给您,但是因为弟子修为浅薄,所以就一直没有答应,没想到今日有幸见到前辈,还拜倒在前辈的门下,前辈放心,你对我的栽培,弟子一定加倍偿还!”马云大喜,赌咒发誓道。

    “好了,我想那个云华肯定会回归她的云雾山,我们就到云雾山前守株待兔。”刘喜吩咐道。

    于是他们踏上了刘喜的飞剑只朝云国的云雾山而去。

    华城,地处横断山脉的南部三十里的地方,四面环水,是一个不太繁华的城市,人口不过三十来万,这是一个纯凡人的城市,因为这里没有什么修炼资源,所以修士很少会来光顾,就是途径此地也会绕道而去。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华城这个地方,由于四面环水,水系发达,所以这里的凡人大多都是靠打渔为生的,这里出产一种七彩锦鲤,在刘国的上等宴会上是必不可少的一道名菜,刘国的那些达官贵人都会在家里蓄养上几条,但是还是会大量的采购的,这就导致这里的七彩锦鲤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经过长年的捕捞,七彩锦鲤已经几近绝迹了,现在好多渔民都是打一些普通的鱼来贩卖。

    临江的一个酒楼的窗户处,云风和云华对面而坐,正在吃着这个华城最有名的小吃-油焖大虾,只见两人的面前已经有高高的一摞虾皮,红红的发着油光。

    “云大哥,都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天了,我们什么时间往回走啊!”云华仍下手中的一个虾皮,塞到口中鲜嫩的虾肉,低声的埋怨道。

    “怎么,这个油焖大虾吃腻歪了,那好我让店家再给你换一道菜!”云风不紧不慢的说道,同时把手上的虾肉塞进了嘴里,用力的咀嚼着,发出舒服的呻吟之声。

    “你在这里享受吧!我回房休息了。”云华看到云风的表情后,气急道,然后转身走了。

    云风用毛巾擦了擦手上的油腻,看着下面的江水滚滚而去,脸色是那么的庄亚肃穆,不知脑海中在想些什么。

    突然,一条巨大的足有三丈多长的七彩锦鲤从江面上跃起,巨大的水柱把正在下网捕鱼的数条船只都掀翻了,随着江水徐徐而下,江中顿时多出来几十个汉子,他们在江水中挣扎着。

    因为这个酒楼叫做临江楼,所以靠近窗口的位置距离大江不到一丈远,所以云风能够很是清晰的看到七彩锦鲤的全貌,只见一道浑身缠绕着七种色彩的巨大鲤鱼,大口足足可以把一个人生吞进去,两边的胡须各一根,飘逸在半空中,两只如同灯笼般大小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江中之人,两只鱼鳍足有半丈多长,使得它在空中能够短暂的滑翔。

    只见半空中的锦鲤,尾部一个闪动,就头部朝下的跃了下去,“噗通”一声,溅起了巨大的水花,甚至有的水花透过窗户进入了酒楼之中,水中一片血红,看来是有人丧命在鱼腹之口了。

    云风站起身来,一个凌空飞跃,穿过窗户,就跳入了江中,双臂不停的击打着水花,头部转动,速度飞快的接近了一个落水之人,当他一把抓住的时候,顿时被抱住了,于是他双臂微微一用力就把所救之人给震晕了,单臂较力,直接把人扔上了岸边的草丛之中。

    顿时,江中上演了空中飞人,有的在空中因为害怕发出巨大的惨叫之声,一时间两岸的百姓都跑了出来,对被救上岸的渔民施救。

    被扔上岸边的人,身体竟然都没有被摔伤,由此可见云风力道的拿捏之准确,大概一炷香的时间,江中的渔民除了被鱼怪吃掉的,都被云风救了上来,而鱼怪也没有出来捣乱,其实即使云风不出手这些渔民也不会被淹死,常年在河边讨生活的他们,从小玩水,水性都是极强的,云风主要怕他们葬身在鱼腹之中,所以才会出手相救的。

    当云风上岸后,运用灵力把衣服蒸干了,顿时被无数人给围了起来,其中一个年过八旬的老人,在两个年轻小伙子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来到云风的面前,双臂一震,推开搀扶之人,倒头便拜,眼中泪水汪汪的道:“恩公,你是我江上村,十几户人家的恩公,请受我江上村全体父老一百多口子的一拜。”

    云风灵力激发阻挡了老人的下拜,面色微红道:“老丈言重了,是我出手晚了,才导致一人被鱼怪给吞噬了,我有救人的能力,却是因为犹豫而错失了救人的最佳良机,所以此礼我是愧不敢当。”

    “恩公,在你上岸之前,我已经清点完毕了,死了的是村中的吕明,他家中只有他和八岁的孩子吕伟两人,现在他死了,就只剩下那个八岁的孩子无人照看了,我已经派人去寻找吕伟了,恩公如果不嫌弃的话,请随我到家一叙如何?”老丈站直了身子,啰啰嗦嗦的把话说完。

    云风看了看四周,发现众人热切的目光,实在是无法拒绝,于是道:“不瞒老丈,我是和一个朋友一起来的,她现在正在酒楼的客房休息,还请您派人通知一声,我跟您走了。”

    老者立即吩咐人去办,于是云风在大家的簇拥下朝着岸边最大的一家宅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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