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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8章 水草丰美

书名:女帝的工程大军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汉武弟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斥候详细汇报了探查的情况。

    “一个山野村子也敢埋伏我大秦军队?”

    赢虔气笑,随即面色一恨,牙咬的吱吱响,“叫百里雄过来。”

    “喏。”

    斥候躬身下去,不会儿百里雄进入房中,他原本是赢虔的副将,自那次落风谷战败溃逃后,被降职处理。

    现任百夫长,这已经是非常严重的惩罚。

    好比从原来的元帅参谋,降为副连长,想想都憋屈,一直都想找机会洗刷自己的耻辱。

    “拜见上将军。”

    百里雄见赢虔面色不愉,心中惴惴,拱手行礼然后站在那等候命令。

    “刚才斥候都告诉你情况了吧。”赢虔声音平淡,听不出喜悲。

    “末将知道一些。”百里雄点点头。

    “你原本是老夫的副将,降你为百夫长你可曾有怨言。”

    “末将不敢。”

    百里雄赶紧拱手下跪,不知将军问这话何意?

    “现在老夫让你将功赎罪,如果做好了不仅官复原职甚至还能更进一步,如果不成,那就不要再来见老夫了。”赢虔最后声音阴冷下来,意思是完不成任务,就别想活了。

    “末将甘愿为上将军效劳。”百里雄大体知道要做什么事情了。

    “你去军中挑选三百名精锐,乔装打扮潜入楚国,前往商鞅余孽的躲藏处,老夫要让那个村子保留一个活口。”赢虔原本微微闭上双眼,说完眼睛猛地一睁,透出无尽的杀气。

    “末将领命。”

    百里雄知道洗刷自己耻辱的时候来了。

    上次不明敌军情况,被埋伏才导致失败,如果对方是正规军就罢了。

    可听斥候说,对方竟然是一帮山野村夫的泥腿子。

    奇耻大辱!

    如果不能把这群人全部斩杀,以后这将是他一生的不可抹去的污点。

    因为要去楚国境内,不能身穿秦军盔甲,引起楚国的恐慌,导致两国关系出现危机,必须乔装打扮潜入进去,完成任务之后再悄然返回。

    如果一旦失利,赢虔也不会承认他们是在为秦国而战,很有可能会被抛弃。

    出了赢虔的房门,百里雄连忙招呼斥候过来,刚才没有时间多了解,既然要出击就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小的也只是在外围探查,还没有进一步了解就被发现了,村子里面具体什么情景并不清楚,但有不少猎户从村子里出来,所携带的弓箭也很普通,根本无法与我大秦相提并论……。”

    这个斥候那日被狩猎班发现之后,非常果断伤人逃跑,足见有些能耐。

    “嗯,本将了解了,下去吧。”百里雄点点头,然后一挥手。

    斥候拱手告退。

    “也只不过是一群山野村夫,本将定要你们付出代价。”百里雄想到那日的惨败,这次说什么也要找回场子。

    这次一定要把那些人的脑袋砍下来,挂在树上。

    百里雄攥紧拳头,眼中闪着嗜血的目光,踏着黑色军靴离去。

    大汉村北面山谷,是一片非常巨大的盆地。

    这个山谷里地势平坦,与周围的高山密林相比,恍如置换了天地。

    如果单独看这里,以为是来到了大草原上。

    已经入秋了,地上的野草也有些泛黄,还有许多骏马野鹿悠闲的吃草饮水。

    “真是大自然的巧夺天工,深山里竟然有这么一处宝地。”

    苏林站在高处看着下面的山谷,非常感慨。

    说真的,苏林出现的地方真不错,西北方有铁矿山,南面有南沙湖,村口还有条河,这里还有山谷草场,简直是发展势力的绝佳地点。

    最重要的是与外界相对隔绝,从外面进来要走很长的山路,如果敌人来攻,绝对是易守难攻。

    山地里虽然不便组成骑兵,但是没个坐骑还是不方便。

    去视察南沙湖村或者西北的矿山,都要步行过去,要走很远的路,苏林也比较懒,一个月也去不了几次。

    这次说什么也要抓个坐骑回去,甚至如果条件允许,在这里建成牧马场,为以后组建骑兵做好准备。

    骑兵是非常昂贵的兵种,目前的作用有限,还是把有限的资源投放在其他方面,以后或许能用得着,有备无患嘛。

    苏林一行人站在高处,想要到下方的盆地必须寻个合适的路径。

    高度落差非常大,众人寻了一会才找到了一个缓坡可以下去。

    套马绳,是收服野马的利器。

    只要转上几圈揉过去,套住野马的脖子,不断的跟他游斗,然后趁机骑上马背,无论野马再怎么折腾,只要你别掉下来,待他精疲力尽,就算是完成了收服的第一步。

    “主公,这些野马长得可真肥美啊。”

    李金龙看着远处正在吃草的一群野马,眼中放光。

    能有自己的一匹坐骑,也是他梦寐以求的。

    “嗯,该怎么做就看你们的了。”

    苏林简单数了数,这至少有一百多匹野马,在河边喝水吃草,非常让人眼馋。

    这里的水草丰美,还靠近山脚的地方还有许多野果,野马吃了毛发也长得不错。

    如果都能收服过来,那就发财了。

    “擒贼先擒王,只要能收复了马王,这群野马都是囊中之物。”李金龙深知马的习性。

    只要是群居的动物,都会有一个首领。

    无论是狮子,猴子还是马,都一样,甚至人也是这样。

    “那怎么看谁是马王?”苏林不太懂怎么训马,虚心求教。

    “回主公,只要看其他野马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只要是马王就会占据好的饮水点,而其他母马会被马王占去多数。”李金龙道。

    苏林看看了这群马,没有看到符合这一条件的马王,不由问道:“我怎么没有发现符合条件的野马?”

    李金龙也一直在看,微微皱着眉,疑惑道:“不应该啊,难道这群马没有马王?”

    凡是都有例外,不能用常理来解释。

    “再等等吧,或许马王在午休也说不定。”苏林呵呵一笑,反正也不差这点时间。

    马王在午休?

    众人忍不住笑起来,虽然听起来有些搞笑,但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民兵们在草地上铺上皮垫,拿出准备好的野果和熟鹿肉开始用餐。

    从早上就开始出发了,这一路走了几个小时,加上找路从山上下来也浪费了不少体力,现在大家都已经饿了。

    苏林单独坐在一块毛皮垫子上,这块垫子可是用野狼的毛皮做成的,还算比较柔软。

    这一行人哪里是来寻马的,简直就是出来野炊的。

    不仅有野果有鹿肉,苏林自己还带了一些果酒,度数很低,即使是喝点也不会耽误事。

    只有等马王出现,如果现在贸然去抓捕野马,会惊扰马群,也抓不了几匹马。

    苏林的胃口很大,要把这一百多匹全都抓过来。

    所以就不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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