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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章 马飞飞笔下的杨成志

书名:书籍供应商  类别:玄幻魔法  作者:胖乎乎的河马 || 错误/举报 更新/提醒 投票推荐

    接下来的日子,杨成志开始每天不断的往返‘神奇书店’,《射雕》这本书的故事已经将他吸引,深陷其中。

    每天只要马飞飞开门营业,第一眼看到的绝对是杨成志,那一副笑容中带有一丝焦急的神色,让马飞飞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的文化产业实在太落后了。

    这是一个修行的世界,崇尚的是修炼。苍龙大陆虽然普通人占据了绝大部分,但是这绝大部分的普通人都是服务于那一小部分人,也就是所谓的修行者。

    人们没有太多精神上的享受,娱乐产业、文化产业基本是没有。对于那些修行者来说更是如此,这一点不仅从杨成志身上体现出来了,在周观鱼身上也是、赵小刀亦是如此。

    在这种大环境下,《射雕》这本书就格外的吸引人了。

    《射雕》不同于之前的《花田半亩》和《安徒生童话》。它们一个是作者生前写的日记,对生命淡然与惋惜的态度。一个是寓言童话。它们都算不上小说,没有一个完整的世界观,人物等等。

    但是《射雕》就不一样了,它就是一个世界,一个完整的故事。

    虽然和苍龙大陆比,《射雕》里面是一个低武世界,但并不是低武世界的背景就不能吸引苍龙大陆的人,尤其还是《射雕》这种以剧情引人入胜的书籍。

    所以杨成志迷了,迷的一塌糊涂。

    从五岁开始修行,整整二十一年。杨成志每日都在不停的修行修行,从未停歇。

    修行是枯燥的,是寂寞的,若不是想要爬的更高,获得更多的一切,杨成志觉得自己可能会疯。

    这本《射雕》,给他寂寞的人生突然凭添了几分色彩,读着书中的文字,杨成志觉得自己似乎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鲜衣怒马,仗剑走天涯。

    正如书中所说,这叫‘江湖’。

    没有修行成仙,没有御剑飞行,没有任何的大神通。

    有的是江湖,快意恩仇、忠肝义胆、为国为民的《射雕英雄传》。

    ……

    杨成志迷了,马飞飞也没闲着啊。

    打抄录完《还珠格格》后,马飞飞每天就拿着杨成志当做文本,开始创作。

    “苍龙大陆历三万五千零二年,渡边镇一平常百姓家诞下一子。传闻此子降生时天降异象,彩虹围绕,方圆万里鸟兽皆拜,好不神奇。”

    “远方城城主惊闻,亲自前往渡边镇寻找此子,见之大惊失色,惊呼:骨骼惊奇,天骄之容。并收其为义子,赐名成志!”

    好家伙,亏的杨成志没看见马飞飞写的这些,否则的话他还真有点接受不了自己突然间有了这么牛逼的身份!

    先不说他不是渡边镇人,就说这天降异象,万兽跪拜根本不靠谱啊!传闻只有当年苍龙仙女榜上的殷月女神降生时出现了鸾凤齐鸣,轰动了整个苍龙大陆。

    而殷月女神也不负盛名,五十岁便踏入灵圣境界,创造了苍龙大陆有史以来成圣最快的记录。

    像这种天降异象的事情,苍龙大陆三万年以来,也就出过殷月女神这么一人。这下倒好,杨成志成了第二人了!当然,这是在马飞飞的笔下。

    “成志百日能说话,三岁通读诸子百家,八岁修行小成,达灵者九段巅峰,十岁达到灵师九段境界,修行天赋之高冠盖古今!”

    得,这下杨成志快要被马飞飞写成神了。不过书要是这么写下去,那么就不会有接下来被逍遥子打脸这种现象了,所以到了这里,就要开始给副本增加难度了。

    只见马飞飞继续写道。

    “杨成志十二岁时前往帝都修行,偶遇一女子,怦然心动。上前表白,被拒!成志不死心,在表,在拒!成志郁郁而归。”

    “而后,杨成志痴情女子十四年,修为寸步不进!天之骄子沦为芸芸众生。”

    “十四年后,杨成志进入楚国贞观学院修行,偶遇十四年前那位女子,却发现她竟心有所属。”

    “成志不服,遂向其挑战。”

    “被碾压…”

    ……

    “他娘的,我这个作者写的都热血沸腾!这本书不火天理难容啊!”马飞飞停下笔,看了看自己写的故事,忍不住赞道。

    讲道理,他还是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有才华!

    而可怜的杨成志此时依旧在角落里痴迷的看着《射雕英雄传》,对马飞飞拿他做故事的主角丝毫不知情。

    “这本书写出来,绝对不能让杨成志看见。”马飞飞想道。

    虽然故事是励志的,主角最后结局也是美好的。但这本书毕竟被马飞飞强行写成了一段三角恋的关系,要是让杨成志看见了,说不准要找自己拼命啊!

    “接下来就可以写杨成志被碾压后来到自己书店看书苦修的故事了。这里面是不是要把自己书店的形象稍微的加工一下呢?”马飞飞琢磨着。

    他觉得倘若这本书到时候要火了,那么作为书中给杨成志提供一日千里修行的‘神奇书店’是不是会受到读者的关注呢?

    如果自己把书店写的稍微神秘一些,高档一些,是不是就更有益一些呢?

    这也算商业最大化吧!

    想到这里,马飞飞继续提笔。

    “成志败于情敌,万念俱灰,心有死意。寻得一山,纵身而跃。万幸,山下有一江,成志落入江中,随江水顺势而下,来到了一处小岛。”

    “这里把书店放在小岛上是不是有些不太妥当啊!”马飞飞思考着。这样写虽然给书店增加了神秘性,嚎头是有了;可这样一来的话万一真的有人去小岛上找神奇书店怎么办?那岂不是拔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马飞飞摇摇头,将这一段划去,重新改了一下。

    “成志败于情敌,万年俱灰,故而离开学院,回到家乡,每日借酒消愁,远方城城主斥其不争,故解除父子关系,昔日震惊大陆的神童泯然众人。”

    看了这一段,马飞飞点点头,他觉得这个可以,主角落败后变得一无所有,将自己置之死地,才能显得出后来遇到的机遇的牛B性。

    “一日,成志闲逛于渡边镇,行至镇北二里处,偶遇一间书店,名曰‘神奇书店’。”

    “店名大气澎湃,隐约能感受到一股大道气息,店内更是被灵气笼罩,云雾缭绕,当真神奇。”

    “店中藏书两三卷,卷卷惊奇。”

    “成志痴迷,废寝忘食。”

    挥挥洒洒几万字,马飞飞终于将前面这一段写完,舒服的叹了口气,马飞飞放下笔,看了一眼还在看书的杨成志,想道:“前面的故事已经给铺垫好了,接下来就看老兄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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